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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474167681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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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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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出租车宰客(130****3370) |
提交时间:2016-09-18 到期时间:2016-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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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在杨岔路乘出租车到猇亭,车牌号:鄂ET0884收我一百八十元人民币,是不是有宰客嫌疑? |
提问者: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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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朋友您好!
您反映的在我市城区乘坐出租车至猇亭,驾驶员收取180元车费一事,我局已获悉。依据我市交通运输局与物价局于2009年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宜昌城区出租汽车打表经营范围的通知》中规定,猇亭区属于不打表经营范围,出租车驾驶员可与您议价,待双方达成协议后再去。因您的留言未说明乘坐时间,地点及详细的事情经过,我局无法调查核实,请您在看到此回复后,拨打我局投诉电话12328说明情况,我局会安排专人协调处理此事。感谢您对我市出租车行业的关心与监督。
宜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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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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