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1472550657 状态:已回复 |
已有 976 人次关注该问题 |
|
[类别]咨询建议
|
标题:五峰县长乐坪镇农村公路硬化质量太差,有无管理,监督? |
提交时间:2016-08-30 到期时间:2016-09-08 |
|
在全国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的大背景下,在湖北省民宗委的对口帮扶下,五峰县长乐坪镇洞口五组村民和苏家河村大湾村的村民一样,终于盼来了铺筑全长8.5公里水泥硬化村级路的消息,终于可以结束村民们长期在崎岖而陡峭的山路上颠颠簸簸上下山的历史。这是令人值得称赞的好政策,也是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努力争取和安排的结果。
但在这里笔者想咨询的是: 1、长乐坪镇阴熊路、木乱路、张黄路、苏罗路、黄杨线共五条路二十几公里四个标段的项目有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对于资金来源于国家补助和投资的项目实施招标和监理制度?2、如果是工期紧,急着“先上车后补票”,该工程项目的质量又是如何保证的?
3、有没有人去管过路面施工的砼厚度够不够180,强度达到C30没有?高温天气,浇筑的混凝土有没有按要求养护? 4、该项目对于村民的义务工投入有没有要求?
老百姓感谢政府有这样的好政策,老百姓不关心有没有按照程序走,不关心有没有按照规矩办,但当老百姓看到不超过12公分厚的水泥路由于刚浇筑完而没有一点养护而干裂的时候,他们知道这是他们关心的问题来了,也是最担心的问题来了。他们心里明白,所谓的竣工验收即便不是在饭桌上验收也是走走过场罢了,有几个会认认真真按要求钻孔取芯。
老百姓是最真诚朴实的人,希望领导们认真重视民生工程,抓好抓牢民生工程,为老百姓做的好事实事,我们都记在心里的。至此,感谢你们对于改善民生,精准扶贫工作的努力与付出!洞口村村民期待你们的恢复。
|
提问者:山** |
|
 |
|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关于《五峰县长乐坪镇农村公路硬化质量太差,有无管理,监督?》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省、市、县农村公路管理相关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的责任主体,乡村公路建设应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村委会负责组织沿线受益群众义务投工投劳进行建、养、管,具体工作可以实行“一事一议”的办法,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按照有关规定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帮助下,做好本村村道建设、管理和日常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
全县农村公路硬化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推行的“四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并严格执行“四不”,即:未列入计划的项目不批建,操作程序不到位的不开工,工程质量未达标的不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补助。确保农村公路建设一条,成功一条,受益一条。
为使全县农村公路质量得到有效保障,交通部门作为监管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全县成立了农村公路黑色化硬化建设指挥部,全力抓好农村公路硬化建设,为农村公路管理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每年都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业务培训,采取单个项目现场培训,统一组织现场观摩等方式进行强化,提高参建人员对农村公路基建程序、施工要点、质量监管和养护工作的掌握、贯彻与执行。今年9月,我局邀请市交通质监局、市农路办专家,对各乡镇分管农村公路工作的领导、交通办主任、97个行政村代表及参建企业负责人采取了集中授课业务培训。三是在单个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所在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聘请当地具有责任心、事业心的人员和村级干部、当地老干部、老党员为义务监督员,对在建项目进行监督,确保公路建设质量。四是开工前对砼配合比、水泥、砂石材料进行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根据试验结果签发开工令;建设过程中和项目完成后都以试验检测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五是在全县8个乡镇开展农村公路示范路建设,目前已经启动,通过以点带面促进农村公路建、养、管水平的全面提高。
目前,交通部门已会同长乐坪镇人民政府进行了实地调查,该工程存在质量缺陷,针对问题已下达处理意见书,责令业主停工整改。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
|
|
回复时间:2016-09-05 |
|
 |
|
来件人暂无评价!如本人无回复,系统会在部门回复3天后给予评价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