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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469586287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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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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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高温禁户外作业标准(151****5018) |
提交时间:2016-07-27 到期时间:2016-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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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葛洲坝开关改造厂的职工,现在高温天气还要我们户外作业。请问高温多少度就禁止户外作业了? |
提问者: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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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市住建委于2016年7月1日对各县市区住建局、葛洲坝基地管理局、高新区建管办、各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和汛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6〕51号),通知内容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季高温天气的安全生产工作
夏季高温期间和汛期历年都是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大在极端天气下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巡查。气温在37度及以上时,上午11时至下午3时禁止室外施工作业;高温时段不得安排高空作业,尽量减少金属焊接等高热点作业;风暴、雷雨期间应停止室外施工及电气作业。
二、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设施、重点部位、重要节点的检查力度,对可能造成较大危险、产生严重后果的项目,要进行专项检查。
三、落实防暑降温和食品安全工作
1、加强对人员防暑降温和食品安全的宣传,使作业人员了解防范高温中暑和食品中毒的基本常识,学习并掌握有关事故预防及救援的相关知识。
2、督促各施工现场配备应对高温中暑、蚊虫叮咬等的常用药品。办公场所及宿舍要配备必要的防暑设备。
3、严格执行食堂卫生许可及从业人员持证(健康证)上岗、食品采购、加工、存贮管理制度,加强对工地食堂、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避免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
建筑业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带班,并与施工人员同时上班、同时下班;同时要严格控制现场工人的作业时间。
五、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物资配备到位,要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严格实行应急预警和值班报告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做好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市住建委值班电话:0717-6448222
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值班电话:0717-6453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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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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