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1465869426 状态:已回复 |
已有 1429 人次关注该问题 |
|
[类别]咨询建议
|
标题:(152****8630)高温补贴 |
提交时间:2016-06-14 到期时间:2016-06-23 |
|
我们是点军桥边镇白马溪安置房工地上的露天工人,请问这么高的温度有没有高温补贴,有的话怎么兑现,谁来监督执行,没有的话为什么公司不跟工人宿舍装降温设备,工人热的都休息睡不好,怎么去施工,想自己几个人租个空调,又没有拉专用电线,公司名是湖南六建 |
提问者:三** |
|
 |
|
你好。根据鄂人社发[2013]39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我省高温补贴执行时间为每年6、7、8、9四个月,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补贴,您可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联系电话:07176672735。 |
|
|
回复时间:2016-06-2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