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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01401401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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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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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药品降价政策太不合理 |
提交时间:2011-03-29 到期时间:2011-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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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药店经营者,本次国家发改委通知部分药品降价,我已对照比对了,却发现很多定的价格太不合理了,如罗红霉素分散片150mg*6的规定价格为4.6元,我进价都4.1元,还有很多定价比进价还要低10元,或者一分钱都不赚,不论你在哪进货价格也是如此,请问我们如何经营,怎么赚钱,很多我们都亏,像这样还要贴本钱!你们是否也为我们经营者考虑一下,也采访一下再定价。百姓喊药贵,是不错,可那是医院贵,药店好像也不是那么贵吧,那我还说衣服贵了,你们是否都把短袖定一个价啊,短裤也去定一个价啊统统10元啊!望你们把这种亏着买的也报道报道或则你们给我们补贴! |
提问者: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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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药品价格管理权限,政府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由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制定,国家和省对社会零售药店的销售的政府定价药品的价格政策是不能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限价;医疗机构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和药品加价率双重控制,即既不得突破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也不得突破规定的加价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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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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