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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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忘记交电费 |
提交时间:2015-06-29 到期时间:2015-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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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大道在修建人行道铺红砖的时候,施工方用的是我店子里的电,他们说20块一天,前几次用了都给了,后来用了五天,施工方撤走了没给我电费,估计是搞忘记了,一句话也没有,最后又来了一次,说是换了施工的,他们不知道。烦劳主管部门帮忙协调,尽快归还我电费。我们一直是支持BRT建设和墙面刷新的,尽管耽误了很多生意、外墙修缮的时候不小心石头砸碎了玻璃门、砖头掉进了店里,但我们还是什么都没说,施工的也很不错,但是用了电不吭声走了,虽然钱不多但是很让人窝火。地址:东山大道与港窑路交叉口,大成酒行 |
提问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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