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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93250664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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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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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美岸长堤住宅楼内建饮食娱乐馆是否该禁止? |
提交时间:2010-12-25 到期时间:2011-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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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
您好!宜昌市环保局和宜昌市工商局宜市环(2009)103号文规定,建成区的居民住宅楼内禁止新建产生油污及热污染的饮食,娱乐场所,现美邻阁商户在美岸长堤2号住宅楼3单元3楼将2户住宅改建为餐饮娱乐馆,其油烟,噪音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根据上述文件是否该禁止新建呢?居民们恳请市环保局进行监管。 |
提问者: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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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欢迎来电投诉。
你所反映的问题既涉及到油烟、噪声的问题,也有安全问题和物业的管理问题等。为了加强对城区居民区饮食服务业的管理,本局与工商局于09年联合发了103号文件,就从事餐饮娱乐业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建议工商部门不予发证或吊销工商执照,其目的在于维护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根据市政府125号令,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饮食服务业油烟的行政执法属城管局,城管局已联系市环保监测部门进行监测。我们将这个问题通过我们的渠道反映到有关部门,并由西陵环境监察大队积极参与查处。
如有疑问,请致电环保热线1236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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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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