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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407511223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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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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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商家欺人太甚 |
提交时间:2014-08-08 到期时间:2014-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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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处理一桩消费纠纷中,商家涉嫌销售欺诈,前期找到商家质疑时他们随意编造谎话打发我,工商介入后,商家的行径就只能用“无赖”二字来形容了,对于我提出的质疑给不出任何有效答复,就用“新员工”“失误操作”这种理由来进行敷衍,而且前后所说的话完全不一致(之前他们的解释为:此项操作为公司规定),他们说话完全罔顾法律!真有“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之风范!更可气的是,这样站不住脚的解释,他们竟然还要求我认可此事已得到妥善处理!弱势群体维权真的很难!为什么解决办法不能是依法处理,而一定要商家和消费者协商?按商家这么个无耻协商法,消费者的权益如何得到维护? |
提问者: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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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经我所调解商家已向消费者进行了解释并赔礼道歉,消费者表示非常满意。感谢您对工商部门的信任,如您还有其他需要咨询和反映的问题,请拨打电话0717-12315。
宜昌市工商局西陵分局葛洲坝工商所 金科 张亚东
2014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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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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