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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72238598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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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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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警察站在高速路上向下拍照取证 |
提交时间:2013-06-26 到期时间:2013-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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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在夷陵区冯家湾三峡高速的岔口处总有位交通警察站在三峡高速路上拍下面调头上高速的车辆违章。
该处每日早上上班时间有很多车辆从长江市场行驶过来左转经高速进入市区,此处有明显标志禁止车辆掉头。违章调头是不合法,警察取证却不合理。一没有制式警车,二又站在高速路上往下拍,这位警察同志也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吧。其目的是纠正违法行为呢还是罚款呢。
权利的行使既要合法也要合理是我们追求的理想,让我们创造一个足够公开透明,能保证充分公共监督的制度环境,以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谢谢。 |
提问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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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处禁止车辆掉头标志明显,但是仍然有少数驾驶员为自己方便在此处掉头、左转弯,发生交通事故,为了确保交通畅通,目前在该处实行流动照相纠违。照相证据要求能够表明道路状况、车辆信息、违法点,所以拍摄的角度不可能在平面上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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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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