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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47267272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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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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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现在我能要求退款,退电视吗 |
提交时间:2012-09-10 到期时间:2012-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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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26996818我在2011年11月30日苏宁宜昌泰富广场店买一长虹家电下乡电视.到现在家店下乡还没有办妥.找店场交涉多次没有结果,现在我能要求退款,退电视吗? |
提问者: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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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家电下乡政策执行监管及违规处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家电下乡政策执行监管的主要责任在地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家电下乡主管部门、中标生产企业、中标流通企业及其备案网点及相关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规定。第四条规定:地方财政部门对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工作以及财政资金安全负有监管职责。省级财政部门要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并举,督促县乡财政部门落实好家电下乡政策,防止骗补行为发生。因此您购买的长虹电视家电下乡政策未予以落实,应当尽快向市财政部门反映。
另外,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第十三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因此您的退款要求并不适合《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建议首先您要向财政部门咨询您所购买的长虹电视家电下乡手续的办理进程,若苏宁宜昌泰富广场店已按照规定申报,是由于其他部门影响了政策的兑现,则责任不在苏宁宜昌泰富广场店,且2011年11月30日购买的电视,截止目前已有10个月的时间,您要求退款的想法也有待商榷。所以还请您先弄清楚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未兑现的原因,判断责任方,而后依法向责任方提出维权诉求。
宜昌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
值班长 段超
2012.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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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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