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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9353422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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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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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宅基地所有权证办理怎么办? |
提交时间:2010-11-10 到期时间:2010-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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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局:
我们是三峡移民来到宜昌的,来了以后,买的别人的二手房,开始只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办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村委会领导也说只要一个证就行了,所以一直没有办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可现在听说又要办,问了一下相关部门,说要用以前的宅基地使用权证去换,可是以前的房主说,他的丢了,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办?谢谢! |
提问者: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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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你要与原房主协商由原房主出面到报社登报作土地证遗失声明,登报至少一个月之后,携带你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有原房主土地证遗失声明的报纸,到相关土地部门直接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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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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