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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79252766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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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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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平房建楼房的问题? |
提交时间:2010-07-16 到期时间:2010-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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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安福寺集镇购买二间平房,建筑面积为40平方(房产证已过户,土地证未过户)。我自已测该土地面积约为70平方,与原土地证上的面积要增加30平方,现如果申请建三层楼房70*3层,该如何办理手续?收费项目有哪些?谢谢 |
提问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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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一农民网友:
您好!感谢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现将你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办理程序。
1、凭建设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安福寺国土资源所申请补办30平方米用地审批手续;
2、持已过户的房产证、房产过户时缴纳的税票原件,原土地使用证及双方身份证到安福寺国土资源所申请办理原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3、持变更后土地使用权证和30平方米居民用地批准书到建设局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后进行建设;
4、增加的30平方米未经批准已占地,须先依法查处后,再按上述程序办理。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超面积补办按90元/平方米收取有偿使用费[枝府办发(1998)19号文件];
2、变更登记:工本费5元/本,土地登记费13元/宗,有偿使用费20元/平方米,综合服务费按基准地价×面积×2.5%。
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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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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