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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55493287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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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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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领取失业金问题 |
提交时间:2009-10-14 到期时间:2009-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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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我决定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我一时也找不到新的工作,我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
提问者: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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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欢迎您的咨询!
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您均属“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故您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但单位支付给您的经济补偿金不作为您是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依据。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致电:0717-673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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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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