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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46578235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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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高新区半岛花园宜昌千江和物业公司乱收费、管理混乱 |
提交时间:2019-01-04 到期时间:2019-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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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按规定为业主车辆免费配置车辆识别卡或进行登记。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8〕22号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主体应当为业主免费配置出入证(卡),每户人员出入证(卡)不少于3张,车辆识别卡每车一张。宜昌千江和物业公司不仅未按规定为业主免费配置车辆识别卡,且我到物业办理车辆登记时,物业公司称必须租车位交月租才能登记,致使业主车辆不能在小区临时通行,超过30分钟停车我均是交费通行。
二、违规乱收费。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8〕22号
第十条第四款以及第十四条
为业主提供搬家、配送货物服务的车辆,应当免收停车费,为业主提供维修安装等临时性服务的车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宜昌千江和物业公司无视法律法规,乱收停车费,几乎所有的装修服务车辆超过30分钟一律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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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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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您好!您关于“高新区半岛花园宜昌千江和物业公司乱收费、管理混乱”的留言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该小区停车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其物业公司按要求在停车场出入口张贴有收费公示牌,符合明码标价的规定;该小区停车并未实行出入证(卡)管理,无需专门发放车辆识别卡,而是将办理了月租的业主车牌号登记在智能道闸系统上,每次进出拍照自动放行,未办理月租的业主车辆和外来车辆停车时间超过半小时的,则按临时收费标准执行,符合现行的停车收费政策规定。
关于为业主服务的临时车辆两小时免费优惠政策,我机关执法人员已对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提醒告诫,要求其必须严格执行,目前物业公司已按要求在停车场出入口张贴了关于“给业主装修车辆,出具办理的装修出入证后执行相应免费政策……”的温馨提示。
如仍有疑问,可向宜昌市价格举报中心(电话:0717-12358)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2019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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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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