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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45387656 状态: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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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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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清江山水小区物业不合理收费 |
提交时间:2018-12-21 到期时间:2019-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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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高新区清江山水小区最近准备涨停车费,从150元/月涨到240元/月,涨幅高达60\\\%,据说要从2019年元旦起施行。
我们业主是看到了贴在单元门的告示之后才得知这回事。有两点想举报:
1、公告声称是以街对面的畔山林语小区为标准提升停车费用的。众所周知,畔山林语小区楼栋比清江山水多,住户总数比清江山水多,小区内有单元高层住宅,也有别墅楼,不适宜拿来作对比收费标准。清江山水自2007年到现在小区始终只有4栋楼,既没有扩建,住户人数也没有增加。
2、清江山水物业声称跟业主委员会商量过,我等普通业主从未听说过这个事。物业还说涨价是因为维修成本增加、物价水平上升,我们每年缴纳的物业费当中是包含了小区维修费的,这个涨价理由站不住脚。再说,我们购买住房的时候都有很重的公摊,停车场作为所有业主的公共财产,对外停车的收益不分配给业主、拿去当维修费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比着有别墅的小区涨价?
恳请查处!感谢! |
提问者: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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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高新区清江山水小区停车收费涨价的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依据《宜昌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宜发改服[2018]10号)规定: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车库(位)以及利用地下人防设施设置的车库(位),业主用于停放车辆的,物业服务主体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合同未约定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主体依法协商决定。
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服务主体不得擅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确需调整的,应当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合同已到期,车位(库)具有独立产权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应征求业主意见,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大门出入口、每幢楼宇单元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张贴或者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等形式公示拟调价方案及理由、成本变动情况等资料,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建议您向业主委员会反映诉求,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主体依法协商解决。
如何仍有疑问,可致电市发改委6851890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宜昌市发改委
2019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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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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